3月9日下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称目前正在修订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往,公参虽说环评中的正做治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实际上公参真正切实参与其中少之甚少,有共其作用收效甚微。公众参与
例如,某企业准备在A地建设一个化工厂。正做治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有共向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参与居民进行环评公告,并要求他们填写问卷调查,公参大多数人并不是正做治很清楚建设在他们周边的化工厂对他们的生活能造成一个多大的影响,均表示赞成。有共等到化工厂建成以后,公众参与周边居民才慢慢感觉到有点吵了,公参水没以前清澈了,正做治空气中有难闻的味道等等。由此可见公众对环保的意识之薄弱。
因此2017年1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而是专门把环保的宣传教育作为环保工作的核心工作。
通过加强宣传环境保护教育,通过媒体等社会各界向公众大力宣传环保信息。同时大力推动大气、水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使公众很容易看到这些信息,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了解。
此外,环保部门还设置一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做为环境教育的基地,使公众亲自体会产生的污染是怎么处理的,提高环保意识。
这样一来,公众再次遇到类似上面的情况就不会一问三不懂随随便便就同意。同时 12369举报平台去年10月在全国实现了上线使用,并开通了微信,公众可以随时举报身边的污染源了。并且环保部门严厉处罚建设单位公众参与弄虚作假等行为措施,重点推动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真正做到了“公众参与”。正如陈吉宁说的“环境问题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唯有共治才能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