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品牌:建筑石材产品须达3亿元以上
【建材网】随着2012年福建品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的申报石材上公布,即日起,品牌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可向有关部门申报福建品牌产品。昨日,产品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须达今年申报福建品牌产品的亿元门槛再度提高,其中,申报石材上建筑陶瓷、品牌建筑石材等产品须达到3亿元以上。建筑
记者了解到,产品除了“销售额门槛”有所提高外,须达申报产品的亿元“环保门槛”也在逐年提高。申报企业的申报石材上污染排放,被要求达到国家、品牌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排放标准,建筑并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证明;重点用能企业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验合格,其中,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应按有关规定集中采集并与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联网。
近3年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的,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艺生产的企业,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不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