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以乡村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芦山县乡村法治宣传同步跟进

  今年,芦山芦山县进一步明确了围绕基层治理和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县乡兴探索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村法村振以乡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治建

  芦山县司法局局长何荣刚提到了新时期芦山基层法治建设的设推难点。

  该县龙门镇青龙场村互为邻居的动乡杨某和骆某,近期因一件小事发生纠纷。芦山7月里的县乡兴一个夜晚,杨某院坝内的村法村振一棵树被大风吹断,砸垮了骆某家的治建围墙。骆某随即要求杨某出资修缮围墙,设推杨某则以树是动乡风刮断的,砸垮骆某家围墙属于意外为由,芦山拒绝修缮。县乡兴

  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村法村振得知情况的村劝慰小组劝解员主动介入,并在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采取了分别入户劝解的方式。经劝解员劝解,双方达成了共同出工修缮围墙的协议,将原本闹得两家不和睦的矛盾化于无形。

  如何荣刚所言,该案快速成功调解,得益于芦山对“微化解”劝调体系的探索实践。

  据介绍,该体系主要表现形式为,在村组两级全面建立以村民小组长为骨干,以“两代表一委员”、返乡“五老”、教师、医生等四类群体为主导,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1+4+X”的劝慰组织,将调解“单人舞”变为劝调“集体舞”,并形成小微纠纷由组张罗,一般纠纷村召集,重大纠纷乡出面,疑难矛盾县统筹的局面。

  与此配套的,还有“微单元”治理体系。通过采取大法与小规相结合方式,芦山县还进一步拓展了新村聚居点“自管委”工作模式,创新建立了基层“微治理”体系。

  今年以来,芦山县还进一步在建强“一个核心”,夯实政治保障;推进“三个覆盖”,构建法治良序;抓牢“四项重点”,筑牢德治基石等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目前,针对“四治”相融互动“1+8”基层治理模式推进中存在的短板,芦山县也有了有效应对之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实践第一观点,加快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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