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对首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吴X,福州法责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张XX,对首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2024年年底,批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识产施联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权领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抄告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域严实施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违实施联合惩戒,任主陆续向社会公示知识产权领域个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体实并采取相应的合惩管理措施。

早在2022年,福州法责围绕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多头管理、对首各自为战”等痛点堵点问题,批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识产施联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海关、权领检察、公安、版权共6家单位联合成立了“福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并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协同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联络机制、“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邀请调解+委托调解”机制、公检法刑事司法协同机制、联合惩戒机制等,旨在推进各协同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破除信息“壁垒”,提升系统协同效能、整体保护能力和多元化服务水平,助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随后不久,经过充分的分析调研,并立足福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实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福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协同管理及侵权违法信息共享协作备忘录》,该协作备忘录共11条,分为推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协同管理、落实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三个部分。按《协作备忘录》规定,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严重侵权违法行为的,应当向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送建议函,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并将结果反馈给法院。

2024年11月26日至27日,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合指导下,台江区、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会同鼓楼区人民法院按照《福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协同管理及侵权违法信息共享协作备忘录》的文件精神,分别对2024年第一期知识产权领域个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公示。福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涉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期限为一年,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以及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这是福建省首创“司法裁判+行政列严”机制的落地实施,通过司法、行政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释放创新活力,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营造清朗环境。

责任编辑:吕成海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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