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2025-01-16 20:16:04 79 给排水综合知识:地表水污染源污水监测采样频次的一般规定 1.监督性监测地方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水综识地水监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如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监测的合知重点排污单位,应增加到每年2次~4次。表水般规因管理或执法的污染需要所进行的抽查性监测或对企业的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源污样频 焦点 上一篇:广东清远:服务工作站“一站式”赋能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下一篇:中关村空荡荡 创投圈“倒春寒” 相关文章 、 雨虹玉玲 珑受邀出席“第十届国际桥梁与隧道技术大会” 选择怎样的品牌才更具潜力?万事兴给你答案! 重庆:允许销售未在境内上市的医用口罩 泄露周海媚病历者被行拘,处罚过轻或不利于遏制侵犯个人信息违法犯罪